很久沒這麼鍥而不捨地把一部長篇小說狠狠讀完,前後只花了一星期。寫稿關係,本來只打算到圖書館借這書來做個參考,一讀之下卻迅速入迷——這應是所有長篇經典的共有特徵吧,但相比於同在年初完成的《紅樓夢》,以及擱下了一陣子的首個七分一部《追憶逝水年華》(自然,故事也有提到普魯斯特),《純》書欠了閱讀神級經典時的那份淋漓盡致;對於男主角的那份痴戀、以至由這份痴戀所產生的反覆心境,我是非常納悶與反感的。把伊斯坦堡數十年的歷史風貌嵌入故事當中,也不算扣得十分自然,大概是因為章與章的過渡(特別可留意〈有時〉一章)、敘事角度的切換(回憶與館藏導賞)偶見突兀所致。一些句子的確奪目而驚喜,如「一個穿背帶褲、戴領結、挺著啤酒肚的矮個老評論家,則會把他那隻蠍子般的手放在芙頌肩上」或「她總是像一根蠟燭那樣一動不動地快速念著紙上的新聞」,但有些則如那4,213枚的煙蒂般,造作的可怕,其中最經典的莫過於這句——「她在用一百零五公里的時速,把車子交付給一棵一百零五年樹齡的楓樹。」想死咩?
如「純真博物館」的官網所述,小說與博物館是帕慕克同步進行的一項計劃,於是,在欣賞小說之後似乎也必須到博物館一遊,整個藝術體驗方能圓滿。這麼說來——好的,帕慕克先生,你贏了——讀完後除了真的很想參觀你的純真博物館外,其實我早在讀了百多頁時,已不厭其煩地打開伊斯坦堡的地圖,把泰什維奇耶(Teşvikiye)、貝伊奧魯(Beyoğlu)、蘇庫爾庫瑪(Çukurcuma)等地一一標記下來,並且學會了大街(Caddesi)、公園(Parkı)以至清真寺(Cami)的土耳其文,更把博物館的目錄冊《物件的純真》(The Innocence of Objects)買下了。
只是,我始終不太認為凱末爾對芙頌的愛是出於「純真」,反而Innocence的另一義「無辜」或許更為貼切二人之間的愛、以至博物館內的每件館藏。透過收集與芙頌有關的一切物品與籌建純真博物館,「凱末爾」真的幸福嗎?或許吧。
「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刻,而我卻不知道。」凱末爾如是說。
時光就是最巨大的博物館,幸福只能在裏面寄存,卻永遠無法還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