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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月4日星期日

《神曲‧地獄篇》第一章31-60行閱讀筆記

接下來出現的三隻野獸,豹、獅、母狼,分別代表着人的三種罪。黃譯註釋中指此三獸乃出自《耶利米書》第五章六節及《約翰一書》第二章十六節:

因此、林中的獅子、必害死他們、晚上〔或作野地〕的豺狼、必滅絕他們、豹子要在城外窺伺他們.凡出城的、必被撕碎.因為他們的罪過極多、背道的事也加增了。
(《耶利米書》第五章六節)

因為凡世界上的事、就像肉體的情慾、眼目的情慾、並今生的驕傲、都不是從父來的、乃是從世界來的。
(《約翰一書》第二章十六節)

據Dorothy Sayers英譯註釋,豹象徵慾望(Lust)、獅子象徵驕傲(Pride)、母狼象徵貪婪(Avarice)。驟眼看,慾望與貪婪的性質略有相似,所涉及的都是對身外事物的強烈渴求,但前者指的屬動物性的肉慾與純感官的歡愉;後者則既可是物質上以及精神上的貪婪,如貪權、好名等。

豹這喻體在但丁的描述中,強調了其身形與身上斑點。在描寫身形方面,黃譯僅以「僄疾」二字以描述其輕快敏捷,英譯則為nimble and light and fleet,當中nimble與fleet二詞之義略有重疊。第33行「覆裹」一詞乃譯自原文coverta,英譯作 Clothed,二譯同樣出色,這些「斑點」所掩蓋着的,正是被一個個污點所沾污的靈魂。

面對攔路的豹,但丁認為克服人動物性的一面,必須借助來自神的力量,接下來的37-42所寫的都是光明的意象(早晨、太陽、眾星),光明所帶給但丁的希望什麼令豹子「也感到欣幸」。這些光的來源是神,39行「神聖的大愛」(原文:l’amor divino,英譯:Love Divine)即點出了神的屬性,這句「神聖的大愛旋動美麗的三光」在《天堂篇》的終句亦有重現——「那大愛,迴太陽啊動群星」。「三光」一詞當指日、月、星,三種天空上的發光體;中譯「神聖的大愛⋯⋯」(第39行)源自第39-40行“…quando l’amor divino / mosse di prima quelle cose belle;”,即英譯“…him when the Love Divine / First moved those happy, prime-created things”,上帝促成了天宇間星體的一切運行。原文中以mosse,即「推動」之意,對應於英譯的 “moved”,中譯的「旋動」點出了星體運動的方向,為英、意詩句所無,但卻令譯文更為生色。

這上帝之光能使慾望退卻,但加上獅子與母狠時,卻分別令但丁「惶恐心驚」及「重壓加身」(呼應遇見豹子時的「駭怖驚惶」,可見黃譯同以四字詞描寫但丁遇見三獸時的心情),無法再繼續其登高之路。接着55-57行用了賭徒輸錢的心情比擬但丁的心境起伏,黃譯註釋指「《神曲》有多許多意象,都訴諸讀者熟悉的日常經驗。」稍作補充,賭徒之喻亦可緊扣母狼所代表的「貪婪」之罪。

「太陽不做聲的地方」一句,如黃譯註釋所述,是用了「通感」手法。這「不做聲」用得頗妙,《神曲》的每章(Canto),亦有「歌曲」、「歌唱」的意思,面對三種人類罪惡,但丁無法憑自己(凡人)的力量把歌唱下去,唯有乞靈前賢,這是帶出古羅馬詩人維吉爾登場的引筆。

三獸在本章充滿代表性,在此略補數筆:豹、獅、母狼於原文作lonza、leone、lupa,即使是英譯,也只能以Leopard、Lion二者達至相同的押頭韻效果。另外,獅子與母狼,但丁分別以「餓的凶相盡顯」(con rabbiosa fame;英譯with ravenous hunger)、「骨瘦如柴」(magrezza;英譯:horrible lean flank)作形容,與「僄疾的猛豹」略有不同,不過,三者同樣有把人、以至人的善性、靈魂吞噬的能力。

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

《神曲‧地獄篇》第一章19-30行閱讀筆記

此段寫但丁心情從起初的迷糊、震恐稍轉安寧,回首看剛才的凶險。「心湖」一詞,原文作lago del cor,亦即Kirkpatrick之英譯亦作lake of my heart,其義可參見黃譯「心湖」之注釋。

相比於《莊子》的名句「以有涯隨無涯,殆矣」,但丁在靠岸後亦明白「大海」的險惡,這「大海」的喻體與剛才的「黑林」一樣,指的當是敗壞的俗世。與莊子所說的「知也無涯」略有不同,「涯」之義較重於邊際、界限,另亦可參佛家語「苦海無涯」加以聯想。又,中國宗教、修行概念中亦有所謂此岸、彼岸之說,「一此一彼」是比於「山外有山」更宏觀與終極的二元比對;但丁在這裏所用的「大海、靠岸」的意象,特點是指出了旅途的不同階段,於是,但丁「倦軀稍息」後,得又再「舉步/越過那個荒涼無人的斜坡」,也頗符合西方冒險故事的敘述傳統。

(「著地的一足總踏的穩固」,黃譯注釋有細解,不贅)

2014年11月8日星期六

《神曲‧地獄篇》第一章10-18行閱讀筆記

第10至12行寫的仍是「迷途、正道」的描寫。「路」是首章關鍵的意象。地獄、煉獄(一稱淨界)、天堂三者之「路」各有不同。地獄是朝着深淵往下走的,煉獄是往着煉獄山往上走的,最後天堂篇則是在各天界踏雲凌虛而上。地獄所聚的亡靈需受永罰,煉獄的亡靈在懺悔完畢後就可進入天堂,而天堂所住的自然是蒙福的靈魂,其「下」與「上」之指向亦暗示了當中所處的靈魂能否獲救。

黃譯第11至12句作「我離開正道,走入歧途的時候,/已經充滿睡意,精神恍惚,」句序與原文有異(但無損句意)。原文句意可參Sayers英譯:

Because I was so heavy and full of sleep
When first I stumbled from the narrow way;

另外,第13至15行也有類同置換,譯者似為求令「抖」與11行的「候」與15行的「頭」押韻,而將「發抖心驚」分置兩行,此詞見原文paura il cor compunto,意思是「刺穿我的心」,Sayers英譯為 …dread had pierced me to the heart-root deep(「小山的可怖刺進我的心坎深處」)。

第12行的「充滿睡意」(pieno di sonno),Sayers英譯作 full of sleep,與原文幾乎一致。黃譯註釋指「睡意」一詞「⋯⋯有象徵意義,指罪惡的生活中,人類會忙(忘)記善性。」但丁在地獄篇開首所強調的「人類罪惡」該近於知性、靈性上的無知與愚蒙(當然其後在地獄各層亦有描狀各種罪人與其所受之懲罰):而第1行的「人生」與第18行的「眾人」均指涉所有人類,亦反映了《神曲》中本身勸世傳道的思想,對但丁本人來說,從黑林中「充滿睡意,精神恍惚」到蘇醒以後的神思愈見清明,用「覺今是而昨非」來形容可是相當貼切。

之後,但丁去到一座「小山」而往上望見太陽(「光源是一顆行星」——黃譯註已解釋何解太陽為行星,不贅),太陽指示了但丁要去的地方(天上)。根據《神曲》天堂篇的結構,太陽天屬第四重天,即太陽並非萬物的終極,因為,神的光(光輝、光榮)比物象界的光更純更亮(這在天堂篇將有提及)。個人認為《神曲》中的「太陽」意象與基督教早期將耶穌與太陽神結合的信仰現象有關。聖誕節所定的12月25日,亦正是古羅馬時期的冬至(慶祝冬至是因為自冬至起,每天日照時間會增加)。從迷路到尋道,但丁受此陽光所指引,亦頗合《約翰福音》十四章八節:耶穌說、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。若不藉著我、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

「山肩已燦然/披上了光輝。光源是一顆行星」一語,原文作

…le sue spalle
vestite già de' raggi del pianeta

spalle即肩膊;vestite 即穿上、著上,與英語vest(授予、穿上、裝束;名詞可解作「背心」)同字源。raggi del pianeta即 rays of the planet,行星的光線。

Sayers英譯如下:

…the morning rays
Mantle its shoulder from that planet bright

中譯的「披上」,與英譯的 morning rays/mantle its shoulder都是生動的譯筆,極得原文神韻,而「燦然」與英譯的bright同樣是形容太陽光的明亮,雖為原文所無,加之以遷就韻腳,亦無可厚非。

第18行中譯結尾用「往返」一詞,可議。返有「回來」之意,「往返」即有來有回。但是,但丁朝聖奔天之旅,原則上應屬單程之路。儘管在現實上他必須在目睹上帝後回到人間,方可寫出和寫完這《神曲》,但在《神曲》的創作世界中,但丁在看見上帝後,故事已經圓滿地完結,再無別處可返——自然,用「返」字是為了與16行的「然」字押韻。

略作延伸:《老子》云:反者,道之動也。返亦通反,老子式的尋道之路在其「動」,屬回歸式的,其源頭混沌玄晦,莫能知其妙;《神曲》的「道」,是通往上帝的路,「太初有道,道與上帝同在」,但上帝是光明的,世人愈與接近,知性、智慧可獲提升,亦愈能夠明白萬事萬物背後的奧理。

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

《神曲‧地獄篇》第一章1-9行閱讀筆記

如各介紹《神曲》文章所述,地獄篇第一章被視為《神曲》的開首章,連同接下來的三十三章,加上煉獄篇及天堂篇的各三十三章,合共湊成一百之數。

首句「醒轉」雖略為突兀,自然是為與「中斷」押韻。第二行「黑林」譯自原文 selva oscura,selva解作森林,oscura解作黑暗。黃譯開首九行中,「黑林」一詞出現五次(第三行亦有「林」字),這是因為原文用的多是代名詞,如(che、ch’i’)——英譯本多譯作 that / which / where——但個人認為,「黑林」出現次數仍多。

在同樣以三韻格翻譯的Dorothy Sayers英譯本(黃氏於譯本前言指出英譯押譯比中譯更難)中,第十二、十五、十八句則分別譯作 When / Whose / Which,譯者功力之深厚與對韻格的堅持,令人佩服。

地獄篇開首寫但丁在人生的半途(三十五歲,基督教傳統認為正常人壽為七十歲,詳見註釋,不贅)醒過來,發現自己身處黑暗森林之中。接下來的詩句(第四至六行)描寫了這黑林的恐怖與陰森;第三句「正確的道路消失中斷」即預示他將會找回這條正道(第十行的「迷途」、第十一行的「離開正道」呼應此行),「消失中斷」原文作smarrita,有失去(lost)、迷失惶惑(bewildered)的意思,此詞三音節,Dorothy Sayers譯作 (wholly) lost and gone,黃譯與Sayers之英譯有異曲同工之妙,並沒有簡單的譯成雙音節的「失去」。

第七行寫「黑林賜我的洪福」揭示了但丁最終會從黑暗到達光明(黃譯注:「洪福」既指但丁獲維吉爾拯救,也指他最終獲得超升。) ,「複述」一語原文作dirò,即say的意思,置於第九行之首。譯文之「複」字,則強調這旅程定能完結的、早已命定的特點,現在詩人只是把那段神聖的經歷訴諸詩句而已,用「訴說」、「述說」似亦可。參照Sayers的譯本和原文,第七至九行大致可翻譯如下:

「黑林之悲苦,比死亡更甚,
為了揭示我在那裏所獲之天福,
我將訴說在那裏所見的其他事物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