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讀關於李清照的作品結集,通常都會看看論者注者如何看待李清照晚年改嫁一說。徐培均亦認同改嫁之說,書中520頁云:「宋人所紀清照改嫁史料約七條,見黃盛璋《李清照事跡考辨》,可證清照確曾改嫁。」此語頗為模糊——何謂「約」七條?手頭上沒有黃氏文章,但也找到七條宋人關於李清照改嫁的記錄:
- 王灼《碧雞漫志》:「趙死,再嫁某氏,訟而離之,晚節流蕩無歸。」
- 胡仔《苕溪漁隱叢話》:「易安再適張汝舟,未幾反目,有《啟事》與綦處厚云:『猥以桑榆之晚景,配茲駔儈之下材。』傳者無不笑之。」
- 晁公武《郡齋讀書志》:「右皇朝李氏格非之女,先嫁趙誠之,有才藻名⋯⋯然無檢操,晚節流落江湖間以卒。」
- 洪適《隷釋》:「趙君無嗣,李又更嫁。其書行于世,而碑亡矣。」
- 李心傳《建炎以來繫年要錄》:「右承奉郎、監諸軍審計司張汝舟屬吏,以汝舟妻李氏訟其妄增舉數入官也。其後有司當汝舟私罪徒,詔除名,柳州編管。(十月己酉行遣),李氏,格非女,能為歌詞,號易安居士。」
- 趙彥衛《雲麓漫鈔》載清照〈上韓公樞密詩序〉、〈投翰林學士綦崈禮啟〉二文,當中〈投翰林學士綦崈禮啟〉則曰:「信彼如簧之說,惑茲似錦之言⋯⋯呻吟未定,強以同歸;視聽才分,實難共處。忍以桑榆之晚節,配茲駔儈之下才?」
- 陳振孫《直齋書錄解題》:「易安居士李氏清照撰。元祐名士格非文叔之女,嫁東武趙明誠德甫。晚歲頗失節。」
留意王灼、胡仔、洪適三人都已明言李清照「再嫁」、「再適」(適即古時女子出嫁之意)、「更嫁」,王灼晚於李清照約十一年出生。七條史料中,以這三條最為堅實和有力。
李心傳的《建炎以來繫年要錄》更確指李清照是「汝舟妻」,引用此書的問題大概在於現傳之《建》書乃以《永樂大典》為本,然而《宋史》、《續資治通鑑》亦有取材自此書,是撰史者對此書的肯定。
沒明確提到改嫁的有晁公武的《郡齋讀書志》(「先嫁」、「晚節流落江湖間以卒」)及陳振孫的《直齋書錄解題》(「晚歲頗失節」);另外,趙彥衛的《雲麓漫鈔》所輯李清照二文,有論者懷疑均乃偽作,退一萬步說,假如兩篇文章確出於李清照之手,當中也的確沒實實在在地提到「張汝舟」三字和類同「改嫁」之語,所以便把此則置於七條資料之末,聊作參考。
最後略提一則偶被引用但甚是可疑的宋人記載——朱彧《萍洲可談》:「本朝女婦之有文者,李易安為首稱。易安名清照,元祐名人李格非之女⋯⋯然不終晚節,流落以死。天獨厚其才而嗇其遇,惜哉。」翻查此書,裏面並無此文,有關此文之源,我們可參考《李清照資料彙編》的按語:「查明鈔本、影鈔本《萍洲可談》,均無此文。此據近人王仲聞《李清照集校注》轉引。」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