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6月2日星期一

知所致守知所歸:讀《老子》第十六章札記

圖:《Cyber Formula 11》中風見與阿斯拉達的經典對話
致虛極,守靜篤,萬物並作,吾以觀復。
夫物芸芸,各復歸其根。
歸根曰靜,是謂復命。復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
不知常,妄作,凶。
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。沒身不殆。

帛書本與竹簡本還原了首二句較接近原始版本的意思:「致」、「守」該作動詞解,「極」與「篤」則為達至「虛」、保守「靜」的形容詞。劉笑敢《老子古今》可供參考:此為「判斷句」,刪去「也」,則成了「陳述句或祈使句,『極』變成了『虛』的補充成份,『篤』為『靜』的補充成份」。

「萬物並作」之「作」,不該解為「做什麼」的「作為」(doing),其義該類近物本身的「存在」(being),即「存在」已是其之所「作」,其所為必緊隨其存在後——存在主義名言「存在先於本質」可作類比參照。陳鼓應《老子註釋及評介》中,「作」之註釋為「生成活動」,「作」之義略近於「生成」而略遠於「活動」;安樂哲、郝大維《道不遠人》將此句譯為 “In the process of all things emerging together”,“emerging”(出現、浮現)一詞,頗得此義;劉殿爵則譯之為 “The myriad creatures all rise together”,以“rise”譯「作」,亦甚妙,然“creatures”一詞多指「生物」(living animals),句中之「物」該作一切「存在之物」——即一沙一石、一桌一椅(前者屬自然造物,後者為人工造物,不贅),而不該限於具有生命之物(雖則creatures一字亦是從create衍生而來)。又,竹簡本作「萬勿方作」,「勿」通「物」,自不待言,若曲而解之——萬勿,方作,萬勿作為,方成一切作為,亦趣甚。

「吾以觀復」,帛書本作「吾以觀其復也」語氣感比今本重。竹簡本則作「居以須復也」,與今本之義相距頗遠。李零《人向低處走》直指「居」與「須」均為錯字,並謂「居和吾,須和觀,字形相近,容易寫錯」,其據強弱,似難下論,且待熟悉古文字學學人評析。丁四新《郭店楚竹書《老子》校注》對二字分析頗詳,則傾向原字作「居」,並謂竹簡本上「須」字該無寫錯,但認為「從思想及文本傳承來看,『須』當判斷為『寡』之訛混字。『寡』讀為『觀』。⋯⋯於文義較合」。今本與帛書本均強調了「吾」的存在,即言說此章之「吾」(老子?)為「觀復」之人——如丁氏之言「⋯⋯帛書本編者正試圖通過強化『吾』在文本中的運用,進而突出作者的身份」。但是,「居以須復」並非全不可解。「居」指的是萬物「作」(生成)後繼續存在的一段過程,「須」則有「等待」、「片刻」、「停留」等意,二句合解,即「萬物生而後居,一段時間後又回到其原來的狀況、或源頭」,佛家有「成住壞空」之說,對應此二句,即「作」對「成」、「居」對「住」,復即為「壞空」的整段過程。

就今本(或帛書本)的「吾以觀復」而言,其「觀」實為《老子》一書中極為重要的概念、或得道的方法,如第一章的「故常無欲,以觀其妙;常有欲,以觀其徼」(第五十四章亦有「以身觀身,以家觀家⋯⋯」之語,日後再析),陳鼓應語譯此章時把「觀」字譯為「看出」,不妥,此觀該近客觀地觀物之觀,句旨不在於能從「看」而「得」什麼。Thomas Cleary將「觀」譯作"observe",亦過分強調了從觀察之「察」而有得;劉殿爵譯之為"watch",此譯則著重觀者之觀乃維持了一段時間,但此觀眾是能從其「觀」以留意當中變化;陳榮捷、Robert Henricks,譯之為“see”,則兼得「看」與「得」之義;安樂哲、郝大維譯為 “witness”,此詞有將「觀者」與「被觀者」割裂的意味,亦強調了「觀」此行為的客觀一面。綜述之,此觀亦譯作"see"或"witness"俱佳,前者明晰便捷,後者則略有學術味。

「夫物芸芸,各復歸其根」,帛書本作「天物雲雲,各復歸於其根」,竹簡本作「天道員員,各復其根」,次句意近,唯前句三者意思分別甚大。今本之義重於世間一切「存在之物」,帛書本則涵蓋了「天」,則「天物」二詞可解「天」與「物」,或「天上之物」,竹簡本的「天道」所指更虛,成了「天之道」,可以看出愈接近原始版本,此句之意愈接有以天地為存在根源的傾向。至於今本的「芸芸」,其草花頭可呈生機迸發之象,帛書本的「雲雲」亦涉天間氣象,竹簡本「員員」通「圓」,則是對天球星體運轉的行跡,今本與帛書本意近,竹簡本則似欲以描述「天宇之軌道」表「天道」,而少有萬物林林種種、紛紛紜紜之意。其接句於今本與帛書本亦近,竹簡本則作「各復其根」。帛書本緊接「各復歸於其根」為「曰靜⋯⋯」,則「歸」字確似是後人所加(今本「各復歸其根。歸根曰靜」)。此二句強調的是「根」,而「復」(或「復歸」)則是告誡讀者要「再次」回到源頭。李零提出此章之「復」字出現四次(就竹簡本而言則只出現三次),可見「再次」這概念於此章甚重,此「復」是僅為「一復」,還是「復而又復」?觀復之「復」似多於一復,因為這裏涉及的是萬物生息循環的現象,「復(歸)根」,「復命」則似單指再次回到存在的根源。但「根」與「命」本亦有「蓄發」與「生成」之潛能,發後而歸,生而後歸,重要的不是多少次,而是這是一個雙向的路,即見老子的尋道之法有過程、重修為,而非屬一蹴而就或一勞永逸的頓悟。

「靜」、「復命」是對回到根的形容,「常」是對「復命」的形容,「明」則是「知常」的形容,云云各言之義亦環環相扣,其邏輯因果關係則不必深究,這是言者為各狀態所下的界定,若勉強求解,必有所失。

「知常明」、「不知常」、「知常容」數語亦見言者對「知」的重視。「知常容」可作「明白到要時常有容納他物之心」,其後「容乃公⋯⋯道乃久」的寫作句式頗像《大學》首章,其義理之推演與《大學》的「格知誠正修齊平」相像,因果關係並不嚴格,純為老子一家之治道與治世的主張。「沒身不殆」與其解作即是「身」不在而精神永存,又或如李零般解作「到死都沒有危險」,倒不如直接解作是秉承此道者的執著——一旦歸依我道,縱然身亡命毀,亦不怠慢半分,方為致守之極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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